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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葫芦岛有色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启动

 

在第21个全国 “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葫芦岛有色根据《葫芦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的通知》(葫安委发[2022]8号)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于61日至30日开展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于恩沅、党委书记张正东为组长,公司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在安环部,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总结等工作。

此次活动以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深入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证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指导思想。采取多个角度、多种途径同步开展的方式。要求各基层单位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专题会议,对全体员工进行部署动员。利用多种媒介开辟活动宣传专栏,各基层单位电子屏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并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安全板报展、安全咨询日等活动,组织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答题、开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方面的考试。开展“身边安全隐患随身拍”活动,全员查找安全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按照市应急办要求,组织参加葫芦岛市举办“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滨城行”、“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各项活动。

公司将以本次“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广泛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安全文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员工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工作人命关天,安全发展事关全局”的安全理念,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严查严管、严防死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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