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最新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依据省、市对2021年度辽宁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要求,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提出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达到公司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本公示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公众可通过拨打电话发表意见,与审核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

审核单位: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于恩沅

企业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

联系人:李建永 电话:13019983091

12021年使用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名称

锌精矿

混合矿

洗精煤

焦炭

天然气

用途

生产锌、铟、镉、银、硫酸

生产锌、铅、镉、铟、银、硫酸

还原剂

还原剂

燃料

用量(吨/年)

421553

108466

51721

82455

6875万立

2、污染物排放情况(2021年“三废”排放情况)

类别

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

治理措施

达标情况

排放量(吨/年)

 

各种冶炼

炉窑烟气

颗粒物

袋式除尘或电除尘、焙烧烟气制酸、脱硫后达标排放

全部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 -2010)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89.39

镉及其化合物

0.059

铅及其化合物

0.329

二氧化硫

207.97

硫酸雾

10.49

汞及其化合物

0.022

砷及其化合物

0.112

 

 

污水处理

总镉

先排入东山污水处理站采用石灰中和铁盐絮凝沉淀硫化深度去除外加砂滤的三级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排入东区污水处理总站,采用电化学-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出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全部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 -2010)的要求。

0

总铜

0

总锌

0

总铅

0

总汞

0

总砷

0

污水处理站

污泥

送精锌厂旋涡炉利用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200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竖罐炼锌

蒸馏残渣

 

制酸转化器

废触媒

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设备检修

废油

 

车辆

废电瓶

 

湿法炼锌

挥发窑水淬渣

一般固体暂存,外售综合利用

 

ISP 炼锌

烟化炉水淬渣

 

漩涡炉系统

漩涡炉水淬渣

 

烟气脱硫

石膏

 

3、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为制酸转化废触媒、设备检修废油、车辆废电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冶炼过程净化渣、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旋涡炉处置,综合利用不外排。

4、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4.1、各个环境风险单元设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措施,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防火堤、围堰等,且相关措施符合设计规范;

4.2、设置应急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事故排水收集设施;

4.3、厂区内清净下水均进入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

4.4、雨污分流,且雨排水系统具有初期雨水的收集池以及切换阀门;

4.5、针对危险废物分区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具有完善的专业设施和风险防控措施;

4.6、制定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特此公示。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7

 

 

 
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2015 辽ICP备19003281号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   邮编:125003
电话:0429-2102841 传真:0429-2096058

辽公网安备 211403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