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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冶炼副产硫酸的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众参与告知信息

信息发布时间:2021.1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等有关规定,特将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冶炼副产硫酸的综合利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冶炼副产硫酸的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原恩德炉煤气化厂区,利用原恩德炉煤库作为磷矿库,原恩德炉厂房及设备利旧为水溶肥磷酸一铵厂房和设备,改造并建设一套磷酸一铵生产系统。生产规模为综合生产磷酸一铵20万吨。主要包括反应关系、浓缩工序、干燥工序、热风炉工序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等。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98958015 联系人:崔主任

3、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辽宁万益卫生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

①信函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

电子邮件地址18268206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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